1919年6月11日,陈独秀在北京街头散发《北京市民宣言》时被捕入狱。  陈独秀、李大钊等人制定的《北京市民宣言》要求政府取消中日密约,不抛弃山东经济权利;将徐树藩、曹汝霖等6人免职;取消步军统令及警备司令;给予市民集会、言论自由权。并警告如不答应要求,将采取行动。  11日,陈独秀、李大钊在散发传单时被暗探盯上,陈独秀在“新世界”游艺场被捕。  9月16日,在各界营救、声援下,陈独秀获释。